保山市“闵保同心·少年同行”研学活动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闵保同心·少年同行”研学活动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应在共青团保山市委官方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闵保同心·少年同行”研学活动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20.00万元。
4.采购需求:一是交通出行:为研学团队往返出行提供保障,保山至上海往返的动车、飞机、汽车交通出行,上海区域内开展研学活动各参观点往返的交通出行。并做好相关研学团队出行的引导和配合工作,因供应商订票失误、班次匹配错误产生退票、改签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是住宿:结合研学地点实际情况选取环境条件清洁卫生、有良好的采光、设备设施配置齐全、交通便捷、治安环境和服务水平较优的酒店,并满足所有研学团队就住需求,严禁选用招待所、民宿、公寓式非标小旅馆。三是餐饮:选择具备卫生合格证书的餐厅,优先考虑当地特色餐馆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场所,保证饭菜美味可口、荤素搭配、营养健康、干净卫生,注意适配特殊忌口并满足所有研学团队就餐需求。四是研学参观和相关讲解:对研学活动的开营和闭幕做好会场的准备和对接工作。根据研学活动的行程安排配备具有专业素养和良好服务态度的专业研学导游配合参观点的工作人员,做好相关讲解和协调工作,让研学团队深刻了解参观点的历史背景、人文情况、现今情况,并提前做好参观点的预约和门票订购工作。因预约失误导致行程无法开展,整改及补救成本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是统一服饰:每人1套服饰(至少包含:背心马甲、帽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印制相关图文)。六是相关宣传:配合研学团队工作人员开展对研学活动进行拍摄、记录,留存活动影像、图片电子文档资料,活动结束后应提交活动相关资料给采购人,配合采购人和各研学实施单位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七是意外保险:为了保证活动期间安全,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50万元标准购买意外保险。八是其他内容:全程饮用水、出行手册、门票、急救药品等(饮用水为500ml矿泉水、吊牌为B4双扣PVC挂脖吊牌、急救药品需准备日常急需药物以及其他保障研学活动的相关保障用品)。九是第三方机构须具备合法旅行社资质、无不良信用及安全事故记录、全程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安全管理、信息保密、食品安全及场地服务标准,不得擅自删减核心研学内容、转包分包项目。十是活动结束后须按期完整交付全套成果资料,全程零安全责任事故、服务达标、资料齐全即为验收合格。
4.1采购内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现计划组织保山研学团队赴上海开展“保山市“闵保同心·少年同行”研学活动,本项目选择一家第三方承办服务机构根据项目需求策划、筹备和组织开展本次研学活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保山市“闵保同心·少年同行”研学活动 | 1 | 项 | 20.00 |
备注:(1)参与本项目研学活动的团队人数计划为31人。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人数变化,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采购人及成交人可签署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补充协议。 (2)研学旅行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在研学团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使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4.2采购清单
4.3项目活动地点:上海市。
4.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4.5谈判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需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报谈判报价总价等相关信息,谈判报价须包含开展本次承办研学活动的全部服务工作所涉及的费用,以及开展研学活动所涉及保山团队所有人员差旅费(含往返过程中的汽车、火车和飞机等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研学活动举行地点的门票费用、相关场地和设备设施(材料)使用制作费、活动期间摄影费用,协助带队老师开展相关保障服务工作费用,以及为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必需的税、费(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所必须的相关费用)、风险等所有费用,以上各项费用应核算到各类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报价中,无需单列。
4.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研学活动计划时间为2026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共6天5晚(含往返时间),具体以采购人安排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谈判申请人须按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谈判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导游资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成交后再次转包、分包开展本项目各项服务工作,谈判申请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各项服务工作不转包、分包的书面承诺。
3.3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谈判申请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有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月25日(三个工作日)。
2.地点:请各谈判申请人在共青团保山市委官方网站发布的《保山市“闵保同心·少年同行”研学活动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谈判申请人若确认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请于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至之前进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登记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17时30分,现场信息登记时间为工作时间内)。参与本项目登记方式请任选其一:(1)谈判申请人须将相关确认材料及信息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gqtbssw@163.com)进行登记确认,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申请人单位全称”+“单位联系方式”;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登记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法人机构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2)谈判申请人也可以由授权代表将上述材料现场递交至采购人进行信息登记。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南楼206会议室。
3.递交方式:请谈判申请人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2026年06月25日17时30分)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XX项目谈判响应文件)压缩加密后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gqtbssw@163.com)进行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未发送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要求:请各谈判申请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须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并进行加密。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南楼206会议室。
3.参会方式:谈判申请人在保山市辖区内的需到现场进行谈判,在保山市以外的可不用到谈判会议现场,请各保山市外谈判申请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配备相应音视频工具,并通过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与谈判会议,会议期间请烦请各供应商在会议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共青团保山市委官方网站。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
联系方式:0875-3136903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钱老师、熊老师
电 话:0875-3136903 、18725367768
附件:保山市“闵保同心·少年同行”研学活动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共青团保山市委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