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主题宣传活动,丰富法治教育活动。深入校园开展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法制宣传进校园征文”等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了师生们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共建美好校园的价值观,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运用了警示教育、同伴教育、法制宣传周、法制教育月等方式,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了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在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了青少年思想现状调研座谈会,进一步加大了“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普法维权七个一活动”,较好地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引向深入。2017年累计开展各类法律讲堂265场次。
2.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技能。团县委依托公安、消防、司法等单位重点开展青少年假期自护教育活动,通过播放安全警示、设置专栏、开展自护宣讲等形式,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宣传普及青少年自护常识。采取老师授课、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集中向青少年教授自我保护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火警、地震撤离等防灾避险体验活动,使青少年在亲身体验中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熟练掌握避险自护技能。
3.以教育实践基地为载体,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昌宁县第三中学设立昌宁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实践基地。以教育基地为依托,制作了系列宣传材料,多次组织在校学生参观教育,受教育学生达1万多人次,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法制保护的生存空间,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的良好氛围,使青少年能身心舒展地健康成长。
4.设立12355热线电话,提高维权时效。昌宁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能按照青少年的需求,将来电按法律、心理、社会事物进行分类处理,对不同需求及时答复,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县预防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热线服务平台,定期整理个案记录,统计相关心理和法律咨询数据,分析动态趋势,及时发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心理和法律问题,引导和帮助青少年解决问题。热线电话能保证每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有专家及志愿者接听电话。在受理青少年诉求过程中,团县委也坚持对青少年及其监护人来电来访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报道的“三优”服务,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5.组建“青年之声”网络平台,维权专家团服务青年成长。提高共青团新媒体服务职能,打通服务青年最后一公里。运用“青年之声”平台,按照“线上+线下,队伍+机制,建设+运营”的工作思路,搭建的一个与青年交流互动、服务青年需求的网络平台。组织我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律师协会及法律工作者等20余人组成“青少年法律援助专家服务团”;以心理咨询师、在校相关专业老师等20余人组成“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团”;以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社会教育工作者等20余人组成了“青少年社会事物专家服务团”。专家服务团在线解答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的疑难杂症,团组织成为团员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对于密切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切实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更好地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关爱留守青少年、孤残青少年、贫困青少年、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等活动,整合各类资源,积极为青少年办好事解难事。创建昌宁县春芽青年之家,承接和办理好青少年事务,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别设置了“多功能活动室”、“心理咨询热线”、“音乐哆啦咪”“读书吧”、“书画室”、“舞蹈室”等活动场所,旨在为青少年群体提供一个健康、成长、和谐的发展空间。2017年先后号召2200余名青年广泛开展禁毒防艾、阳光助残、生态文明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帮扶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36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