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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检察院团支部“五个一”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021-02-02 09:45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自成立以来,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在工作中展现青春风采,勇担青年之责,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昌宁县检察事业发展贡献了青春力量。曾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后被共青团云南省委、共青团保山市委、共青团昌宁县委表彰为“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内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5名干警分别荣获省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昌宁县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提升一种能力,凝聚青年力量

针对35岁以下青年干警占全院干警62%的实际,团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加强团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的建设,将共青团牢牢扎根在青年中,凝聚青年干事创业力量。

搭建一个平台,激发青春热情

成立书法绘画、诗歌创作、演讲与口才、摄影、骑行、茶艺、篮球七个兴趣小组,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凝聚力。

树立一个形象,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昌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成立“法制宣讲团”,开展法制宣讲“六进”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绿色环保”“阳光助残”“雷锋志愿服务”等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

打造一个品牌,护航未成年人

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案机构,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打造“附条件不起诉星级管理考评办法”未检工作品牌,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成立一支队伍,做好疫情防控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各级团委有关工作安排,组建疫情防控青年突击队,团结带领团员青年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为做好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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